反向骗取“电信诈骗分子”1800余元,云南昭通两男子被行拘!警方回应1
发表时间:2024-09-20 19:37来源:西部时报 为了吸引国内“人才”出国“就职”,在招聘时开出“高薪资、高职位”等诱人条件,这是诈骗分子惯用的电诈套路。 ![]() 近日,云南昭通彝良县两名男子却反向“套路”了设置圈套的“电诈分子”,骗到“出国的路费”1800余元,目前两人已分别被当地警方行拘。 彝良县公安局奎香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涉诈工作研判时发现,辖区居民周某、袁某存在涉诈嫌疑。为避免有人遭受到周某、袁某的诈骗,民警将二人传唤至奎香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周某因长期待业在家无经济收入来源,便邀约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阳区办理护照,然后下载名为“x机”的聊天软件,在该软件上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 ![]() 两人进群后发现,有人在群里发布高薪招聘人员的招聘信息,周某便主动联系对方,了解招聘的具体内容。对方也开出了让周某当“公司高管、年薪20-30万”的诱人条件,想诱骗周某去国外某地的“公司”。 一看到对方这样说周某就明白了,这不就是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诈骗套路吗?周某顿时就产生了想跟对方“玩一玩”的心理。于是,周某佯装答应对方“开出的条件”,声称自己还要带一个朋友过去,并且以要住宿、吃饭为理由,向对方骗取出国的路费。周某、袁某以此方式骗取境外诈骗分子1800余元钱。 ![]() 奎香派出所迅速立案调查,快速收集证据材料。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别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并收缴违法所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表示,虽然周某、袁某诈骗的是不怀好意的电诈分子让人“过了把瘾”,但从本质上说,二人的行为依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行为。 END 来源:昭通警方 编辑:王宇豪 排版:王宇豪 审核:溪溪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转载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发布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内容的真实性。https://www.xibunews.com/h-nd-2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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